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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張三月接到的罰單,我不知道已經'ㄘㄨㄚˋ'了多久~

那晚,在我左邊路口一台公車直行之後,我這邊也變成綠燈了,我就很直覺地給他右轉彎下去、、、、

結果就被警察唄唄欄下來了。

 

給我罰單後,警察唄唄還跟我說「It's not the end of the world」。

我心裡想「Maybe not your world、、、、」。

 

m186.gif  回家以後趕快查查到底要ㄌㄧㄠ多少摳摳。這一看大事不妙+一頭霧水。

因為擔心會被記點將來影響到保險費,所以上網查了一下,才知道1111D1是『闖、、紅、、燈』。m82.gif         

 

我開進去的那個方向只有公車可以走,嚴格講起來對其他車來說也算是不應該進入的單行道,難道這就等同是闖紅燈嗎。

我如果認罪,是罰$130?還是$270啊?

錢的問題還是其次,好像會影響點數耶,點數太多以後續保時,保險公司就會坐地起價了。再說如果將來又不小心卡到陰被罰到闖紅燈m101.gif,可是會有「熟客特價」唷,看到沒有,$455甚至破千耶。

(題外話-小弟當年初到紐約,由於外國人拿到美國駕照時間不長和其他總總原因,Progressive竟然報價半年六千多塊的超高保費,美金耶!!這麼搶,怎麼不改叫Aggressive?!我每次出門都『打滴』也不用那麼多錢吧?!)

反正直接投降又不能輸一半,每次申訴停車罰單都還會被offer「認輸不開庭罰75%之類的。」就走一步算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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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03年在洛杉磯和2004年在布魯克林分別成功地申訴過一張停車的罰單後,就再也沒踏進過交通法庭。

 

前兩次都是一對一在小房間和和藹可親的裁判官說明我是多麼地無辜。我想這次應該也是差不多的戲碼。不過這次捅出的簍子可是「不遵守交通號誌」,甚至是「闖紅燈」耶!不知道裁判官會不會這樣容易「棒哇ㄙㄨㄚˋ」。


在公佈欄上找到自己該去的「小房間」。來到二號房門口,「難道我最早到?怎麼都沒人在排隊?」
拐彎進到房間裡,登時心涼了半截!!

「這、這、這、是個開放式的法庭啊!也就是說一會兒要在這開封府大堂這一班父老鄉親前泣訴自己無辜的遭遇。ㄧ旁還有等著要跟你對質的警察!代誌大條了!」m209.gif  

希望不要衰到家,只要不是第一個被叫出場,還可以先看看別人都怎麼應對。「不要先叫我!千萬不要先叫我!」

結果法官先叫了兩個大概他剛剛中午吃三明治順便做點功課就覺得不用審都知道罪名不成立的案子,蓋了章就讓那兩個暗爽到快要得內傷的傢伙離開。

(早知道就希望他先叫到我!)

現在後悔太遲了,趕快看看別人都說些什麼。

還好這會兒留上心,台上這位白鬍公公沒穿「師公袍」,看起來倒比較像肯德基上校。結果大家還是要喊他「Your Honor!」還好我不用第一個送死,不然一開口「Mr. Judge!」、「Judge Sir!」,真是丟死人了。

(其實我平時當然也看過什麼Law & Order之類的、、"噹!噹!"但就像你在台灣去交通法庭真的會稱呼「法官大人」嗎?好像太狗腿一點吧?)


接著下來真是越看越膽戰心驚。原來程序是由開罰單的警察宣誓後描述「案發現場」,因為警察有舉證責任,要說服法官相信被告當天真的幹了壞事。

而且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法官釐清疑點後再問「疑犯」有沒有要補充或質問警察的?然後做出判決。

 

剛剛提到的那兩個案件神速審完後,就是一個面熟的警官上場。我一時還不敢確定這就是那天沒被我水汪汪眼神感動,還狠心給我罰單的警官m126.gif。畢竟已經是七個月前的事了。

 

在他一連戰勝兩個女訟棍(這兩位看起來就是專跑交通法庭的律師,一個在案前一邊跟警官唇槍舌戰一邊抖腳,一個和警官以及書記官熟到像是經常搞團購的樣子)和一芥平民後,我已經十分確定「郎丢洗伊抬耶。」剛剛涼的剩半截的心、、、就這麼凍起來了!!「我怎麼尬地過這位冒似布魯斯威利的交通法庭趙子龍啊?」


雪上加霜的是,在法官宣讀那幾個人的判決時,我才知道,如果被判案件成立,除了原來的罰款外,還要繳八十大洋的surcharge,大概就是貼補被你浪費的公帑。

接著法官很明顯地跳針了一下,有經驗讓教授點到你中文名的同學應該都可以意識到這八成是洋人唸到中文的情況。
果然就輪到我上場了。

其實心裡真的差不多舉白旗了m28.gif,希望天可憐見,不要鞍我刑責較高的"闖紅燈"就好了。
m27.gif  法官把我剛剛報到時繳去的駕照還給我,循例問了:「你有帶證人嗎?」"NO。"「你有律師嗎?」"No。"「你認罪嗎?」"no。"(越回答越心虛、、、、)

(我真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問我被罰的到底是闖紅燈還是不遵守交通號誌,但心裡就抱定當年黃蓉被綑在君山軒轅臺上的想法一樣,"我矢口否認,你總要給我機會說話話吧?")

「那我們開始吧。」

結果不知道是不是我們長勝將軍老布看我話都說不"輪轉"而太輕敵,還是我無辜闖進的那個鬼遮眼路段太難形容。
他洋洋灑灑地講了一大ㄊㄨㄚ後,我看法官手上他自己畫的示意圖越畫越不對勁。
JUDGE  
法官試著向老布釐清幾個疑點。
「就只有你剛剛提到的幾個交通標誌嗎?」「沒有別的了嗎?」老布很含糊地說「那個路口有various signs啦。」

 

我看老布一直在翻他自己的筆記,好像沒看到法官手上的草圖。我根本沒準備什麼,手上連裝樣子的一本小六法都沒有,當然賊眉鼠眼的東張西望。

之後YOUR HONER居然就"趴他"蓋了一個章,然後跟老布說:「他這樣轉進娜嫂街根本看不到你說的那些號誌嘛!案件不成立。」
我依稀還聽見老布說了一聲「巴特 、、、」
YOUR HONER沒有理會他,已經轉過來跟我說了一個冷笑話:「我們下次見。」
我也不敢得了便宜還賣乖,趕快乖乖地說了聲謝謝,拿了單據就離開了。m100.gif  

「老布啊,你們小咪那廂婚姻亮起紅燈,你不趕快去看看有沒有機會橫刀奪愛,能不能破鏡重圓,人家法官都高抬貴手了,你還在這裡咬著我不放幹什麼啊、、、」m138.gif  還好我這七個月沒有學星爺去河邊練什麼炸魚神功,不然練半天才說了三個NO,不都虧掉了嗎。

好了好了,案情報告到此,小弟要去廟裡燒香還願去了。

 

 

 

@阿泥老實說:這七個月裡,我數次回到案發現場觀察地形,當地確實是佈下了天羅地網(請看下圖,綠色圓圈標示著法官沒讓老布澄清的其他告示),如果當天老布把這些告示都說清楚了我可能就沒那麼走運了。

 

其實阿泥超佩服法官跟老布的啦!老布一天不知道開多少張罰單,一個月不知道上幾次庭。每一場都要生動地描述當天的事,還要跟法官交代『哪個號誌在哪個路口的東南角,被告當時從某某路往北行駛轉向東方,扒拉扒拉扒拉XXX』我很吃力地撐到第五句話就已經徹底放棄,早就分不清東西南北。法官這輩子也不知道有沒有去過那個路口,又不能當場從沽狗罵譜調個街景圖,竟然也可以似模似樣地勾勒出一張示意圖。他倆青春無敵的時候一定都幹過地理小老師。雖然法官的手稿其中有些許錯漏,阿泥也樂得沒去提醒他。

 

(等警察講完,如果法官要問你話或是讓你跟警察對質,才會要你宣誓『我所說的都是真話,不然就天打雷劈』之類的。因為我還沒進到那個階段就榮獲好寶寶印章,所以技術上來說我還是免打免劈的啦!不過下次打雷時還是不建議太靠近我~)

 

其實把這個故事寫出來,是想提醒大家要小心,像這樣無厘頭的路段在我們布魯克林真的很多耶。如果不張大眼睛,或是哪天烏雲蓋頂,很容易就中招了。要平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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